第3章 人间相思不曾闲

        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艾尔铁诺王国 杭州

        朱门居中,灯火通明,绢之国的灯笼,邱索拉的香油灯,天竺的九宝莲华灯,散布出瑰丽的光芒,映在被漆上金红的合抱大柱,与华丽的建筑相衬,更显的富丽堂皇。

        价值不菲,由绯樱帝国传入的香料,被混在灯蕊里,随着热气而蒸发,多种依古法调制的香水、薰香,或喷洒于衣饰,或封藏绣囊,与刻意栽种的香草混和,将周围薰的馥郁香浓。

        各式厅房,依消费等级而有所差别,却都是极尽奢华之能事,珍珠、宝石、象牙之类的饰物,满璧光华,地板上、床褥间,全是绣工精美的红毯、丝被,看得人眼花撩乱。

        许多自诩风雅的达官贵人,饮着自提兰运来的美酒,品尝异国佳酿,与歌妓纵声调笑,命令乐师弹奏起琵琶、七弦琴,唱着时下最流行的乐曲,吟咏诗文,饮酒作乐。

        院落内各个包厢,丝竹共奏,嬉笑怒骂声齐鸣,好一派热闹光景,其中,有某间房,显得特别聒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过来,过来,给本大爷摸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喔……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爷,您好偏心,人家也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该到我了,英俊的大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急,一个一个来,你们每个人都有份。喔喔!你有个结实的小屁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讨厌啦!大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取得巨额赎款,一夜之间变成暴发户的兰斯洛,如愿以偿的进入了朱门居,看门的龟奴,完全认不出新打扮的兰斯洛,甫一开门,便被昂贵的行头所震慑,目瞪口呆,当小草由袖中,取出数枚艾尔铁诺金币后,两人立即被蜂拥而来的妓女们,簇拥进最上等的特级厢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结果,完全在小草的预料之中,深知兄长随时都会惹出事端的破坏力,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麻烦,她只得在衣着上下功夫,以昂贵的服饰,标示出某种隐约的暗示。

        用上等兽皮所编,黑白相间的套衫,露出魁梧的胸膛,贴身的皮裤,衬以红宝石缀成的腰带,穿在兰斯洛的身上,配合上他原本的气质,看上去,霸气中带着威仪,望之凛然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雷峰大会的日子将近,许多志在得宝的江湖人士,纷纷赶至,使杭州城中,卧虎藏龙,随便一个事端,往往便会招来意想不到的杀身之祸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这般打扮,甫看之下,确实是具有某皇室贵胄的气派,让别有所图之人,心有所忌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身打扮,却是教小草伤透了脑筋,要把兄长原本的野蛮,变成威严;原本的粗俗,变成气派,看似相近,实距却远,所幸小草出身于皇家,选配服装原本就是家常便饭,一番折腾后,总算把工作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小草自己,反倒没有在衣着上花多少心思,她原本就是处于逃家期间,自然不需要多余的招摇,惹来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或许是误算吧!

        穿着白色儒衫的小草,显的俊美异常,俨然便是个再世潘安,打从离开澡堂起,便一直招惹路上女孩子的指指点点,而进了朱门居后,更是成了院子里姑娘们抢着接待的娇客,软玉温香,莺莺燕燕,令她不胜其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过来!再给大爷亲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──爷!你别光亲嘛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伙计!再开两坛女儿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哇──!大爷您真是海量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虽是第一次逛妓院,兰斯洛却表现的有模有样,毫不生疏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见他左拥右抱,大口饮酒,在粉颊红唇间,香来香去,一双大手,老实不客气地,游移在妓女的酥胸丰臀之间,大占便宜。

        众女皆是惯见烟花、烟视媚行之人,这等阵仗,司空见惯,也是嬉笑跌作一堆,把丰腴的肉体,紧贴客人,大展媚功,趁客人头昏脑胀,色授魂予之际,多开名酒,增加巨额消费,之所谓“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”,酒国生涯,原是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香、香你个头啦!我也很香啊!死大哥,臭大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草看在眼底,火冒三丈高,几乎气得连肺也要炸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下只是暗骂连连,忘了自己酒量不好,拼命猛灌烈酒,“啪”一声,却是用力过度,将筷子折成两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!二弟,怎么一个人在喝闷酒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你管,去香你的妞吧!”眼前似乎有点昏眩,小草头晕骂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可不成,你兄长我一向是个有福同享的人,怎么能让你被丢在一边呢?”兰斯洛计上心来,猛一拍掌,长声笑道:“姑娘们听好,今晚谁要是能把我兄弟伺候的服服贴贴,这一袋金币,就是她的。”说完,将一袋沉甸甸的金币,丢在桌上,怕没有个百来枚金币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重赏之下,必有勇妇,三五个打扮娇艳的美貌女子,坐近了小草,或捶背,或揉肩,软语呢喃,使尽温柔解数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的俊美,即使是扬州之大,也极为罕见,她们原本就对之深深倾倒,此刻有了机会,那还不趁机好好亲热,看看是否有这个机缘,得到这位少年公子的垂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喂!手不要乱摸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公子,您堂堂七尺之躯,何必这么畏畏缩缩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!你看他脸都红了,好可爱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放手──你在摸哪里?”

        众女嬉笑间,自然上下其手,小草满脸通红,竭力推阻,虽然同为女儿身,要与人作这等亲密接触,也确实教她吃不消,可恨的是,那个肇事的大混球,此刻正好整以暇的一旁观赏,为了兄弟的窘像,笑得快昏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再加把劲,第一个亲到我小弟的人,重重有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咦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名侧坐在小草大腿上的绿裳女子,失声惊呼,正在抚弄小草胸膛的纤指,就像碰触到烧红的烙铁般,急忙抽回,那原本该是一片平坦的地方,竟是饱满柔软,触手生滑,再仔细端详小草,只见眉目如画,朱唇明眸,细嫩雪肤,这才赫然惊觉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……”一个女字尚未来得及说出口,小草一声长笑,揽臂将那女子搂入怀中,耳鬓厮摩,肆意温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!有一套啊,诱惑成功,有赏有赏。”兰斯洛见状,哈哈大笑,忙着在一旁起哄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搂抱在一起,状甚亲昵,小草的右手,在对方的酥胸轻轻磨蹭,左手更放肆地自裙裾中深入,上下画弄,那女子娇喘连连,脸泛红潮,衣衫散乱,半裸的丰胸、大腿,一览无疑,冶艳诱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围的一众莺莺燕燕,啧啧称奇,看不出这么俊俏的一位公子哥,竟是欢场老手,看那女子的骚浪模样,显然快感如潮,惊羡之余,不由得深自悔恨,适才没有一马当先,抢入怀中,错失良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女子却是有苦自己知,小草一将她搂入怀中,立刻便是腰间一凉,一柄锋锐的匕首,抵住腹腰,而持刀人看似亲吻,却在耳畔低语:“敢说半句话,你马上就没命。”跟着微微一痛,显然匕首已经划破肌肤。

        大难临头,那还不吓得她魂飞魄散,连忙呻吟出声,努力帮忙作戏,只苦了她一面娇笑,一面又要小心腹间,以免动作太大,被开膛破腹,真的给闹了个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哇哈哈哈……有意思,姑娘们,再加把劲,能把我小弟带上床的人,加倍重重有赏。”开心大笑的始作俑者,一点反省的意思也没有,兴冲冲地等着看好戏。

        古有名训,玩笑开到过了头,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结局果然不错,在连接应付了一晚上的性骚扰,又被迫当众做激情表演之后,抬头看到那张快笑到喷饭的大脸,小草再也抑制不住,怒从心中起,气得一把推翻了桌子,拿着酒壶,劈头就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是大笨蛋!”惊呼怒骂声中,小草夺门而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哎呀!救命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把我推到前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干嘛?”

        室内一时酒菜淋漓,盘筷飞舞,众人不免抱头鼠窜,躲得狼狈,身手不好的人,自是在劫难逃,给溅个一头一脸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可怜那绿裳女子,适才抽身不及,给匕首画伤了皮肤,惊慌之下,以为受了致命重伤,两眼一翻,口吐白沫,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总算避得快,没给溅上,微微一愣,随即爆发了火山般的怒气。破口大骂,急冲出门,要把阻碍寻欢兴头的人,狠狠教训一顿。

        鸣虫低唱,晚风徐来,吹动花丛如海。

        比较起喧闹的前院,寂静的后花园,便显得冷清许多,这是朱门居为了让厌倦了连番饮宴的客人,有个吹风醒酒之所而建,虽非主要建筑,却也是布置的精致典雅,不失派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跑的后花园,忍不住满腹的委屈,顺手扯了堆鲜花,扯成数截,掷花生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死大哥,混蛋大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草边掷边骂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,倘若让服侍于雷因斯·蒂伦宫廷的太傅、女官,看到了小草如今的窘状,只怕半数要张开口,狂喷白沫了,至于另外半数,那是在张口之前,便已生生地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风之大陆的东半部,莉雅公主以博学多智的才女之名,享誉于神圣联盟,这是众所皆知、素为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在这则传闻的背后,有着另一层不为人知的事实。

        横视风之大陆,由于连年战祸,受高等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,除了落魄贵族开设的私塾外,一般教育工作素由神职人员担起,普通的民众,想要读书识字,都必须以神官为师。

        宗教,本就是学术的起源之一,占星术开启了天文学,风水堪舆形成了地理研究,炼金、炼丹发展出矿物学,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    此类高层次的文化,在修道院之间耳语相传,加上环境清幽,可以静心钻研学问,所以当代出名的学者,几乎清一色都是担任神职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此情形下,文化悠久无人能及,俨然以大陆宗教源流自居的雷因斯·蒂伦,无疑稳坐了学术界的第一把交椅。

        历代女王皆是爱好学术,奖励文化发展之人,除了特别规划研究区,提供各种研究经费之外,王族成员更是虚心礼贤下士,热心参予各项艺文展、辩论会,发表会,与诸家学者往来密切。

        久而久之,雷因斯·蒂伦的文化水平,远超大陆诸国,王都号称广集学者二十万户,形成优性循环,慕名千里求学者,不计其数,历来能人辈出,其中自也不乏学而优则仕之辈,诞生贤臣良将,游侠诗人,多如沙河。

        莉雅公主,便是生长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受到祖训的限制,在行成人礼之前,不能修习法术,这位命定的储君,却是一刻也没闲着,自小浸淫在王立学院之中,从天体运行、异国地理、历史流变、失传的古代秘术,乃至于医学兵法、音乐绘画,无所不窥,加以天资过人,小小年纪便以卓然成家。

        十五岁时,于每七年一度的辩论会上,展露锋芒,驳倒各派学者,而后,发表论文,“能增减一字者,百金以谢”,悬挂三日夜,未有人能动其分毫,至此,莉雅公主声誉远播,才女之名,遂响彻东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世事无完美,在宫廷长官眼中,这位小公主,无疑是个会呼吸的恶梦。

        迥异于历代女王的慈祥温和,莉雅自小便是个骄纵蛮横,视旁人若无物的性子,与阴狠毒辣,仅是一线之隔,喜好捉弄他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无双的头脑,成了最大的利器,弄得宫内叫苦连天,终日鸡飞狗跳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室内,对于这样的一个继承人,相当反感,无奈雷因斯·蒂伦之王位,传女不传子,所以尽管众大臣为之苦恼再三,最后也只有悲叹两声,祈求上天保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自己,为什么会对兰斯洛百般忍让呢?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点,小草并不明白。

        看来,两个月的颠沛流离,对自己的影响可真不小,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,对磨练个性、耐性来说,大有帮助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换做两个月前,倘若有人敢这样给她气受,一定已经被她整得求生不能,求死不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报应来得好快啊!

        小草幽幽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绢之国有句俗语,一物克一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让二皇兄知道自己的处境,一定会大笑说“恶人自有恶人磨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想起身边的那个男人,他暴躁的脾气,粗鲁、好色又不懂体贴,明明没本事,又爱吹牛,整天就只想着上妓院,简直是集男人的耻辱于一身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,会如此牵动自己的心房呢?

        很想为他做事,怕他到处闯祸;很想依偎在他身旁,虽然他老是粗鲁的把自己推开,很想跟他昵在一起,整天疯疯颠颠的到处乱跑,很想……很想……和他一起作很多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?是因为这种刺激生活的吸引力吗?怎么可能,光是收麻烦,就已经快受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摇头轻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为了那句话吗?”她心底有个声音低语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放心啦!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就像是某种解禁的秘密咒语,撩起了自己的情丝。打从那一刻起,那个男人的身影,就深深地烙进了心底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感觉,就是爱吗?那个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名词,如今也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了吗?小草不知道,在过往的生命中,她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雷因斯·蒂伦的规矩,女王的丈夫,是由选拔会诞生,最大的功用,便是生出下一代,也因此,父亲这个名词,对小草而言,意义极为空泛。

        母亲的婚姻,并不是爱情的结果,她的身边,找不到任何能够倾听感情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确定这份情思是好是坏,而基于某种不知名的直觉,小草有着深深的恐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不喜欢……喜欢……”不自觉地,小草将花瓣一片片撕下,口中念念有词,模仿起女孩子所时兴的占卜动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半晌,蓦然惊觉,羞红了脸,把花洒了一地,快步跑开。

        不需要刻意做什么,眼下,就保持现状吧!就当棵随遇而安的小草,静静地,在一旁看着、笑着,陪伴着他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怕吵到旁人,小草轻声举步,想要回去。便在此时,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,传入了她的耳朵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这么说定了,你助我复国,我助你登上第一军团司令之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惊,非同小可,小草停下了脚步,屏住气息,小心翼翼地朝音源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赤兄,这计画,真的能成么?”另一个浑浊的声音迟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钱老弟,你大可放心,愚兄这些年来,自大陆各处所网罗的高手,可不是假的。我已经布置周全,明日午时,那小子路经绝龙岭,先中埋伏,我的人再一拥而上,那还不手到擒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话是不错,就只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以那小子的身分,若是失踪,必是震动天下,你不妨等到事情闹到不可抑止,再拿那小子去邀功,就可以轻轻松松顶替你姊夫的位置,不必再仰人鼻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我总觉得这么做,太过危险。”浑浊声音的主人,一副胆小的语调,似乎还是拿不定主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钱老弟。”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,故作慷慨道:“成大事者,无所不为。这件事若成,你手握兵马数十万,何等威风,终身荣华富贵,享用不尽,对你只有好处。你想想,咱们相识多年,难道老哥哥会害你不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似乎是被“荣华富贵,终身享用不尽”所诱惑,那浑浊声音的主人,下了决定,“好吧!小弟的将来,就全看赤兄的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望兄弟大功告成之后,不要忘了老哥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会,要是我坐上司令的位置,必定上奏陛下,兴兵为赤兄复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,咱们举杯预祝成功。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在一旁偷听的小草,暗自叹了口气,“成大事,无所不为”,那不过是三流的马基维利主义,而屋里的两人,听起来,也不过是二流的策士,不能审慎筹谋不说,单只是遇事犹疑这一项,不管他们的图谋是什么,小草已敢断定他们失败的命运。

        艾尔铁诺帝国的实战部队,分为五大军团,一个军团拥兵数十万,军团司令直接听命于皇帝,可谓权重已极,是从军职者的毕生梦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军团下编制,依人数多寡,再分为军、团、师,一军十万人,一团两万人,一师五千人,层层相递,其实力依兵种而定。

        雷因斯·蒂伦王国,虽说无心于开疆辟土,但对于大陆诸国的动态,却是从未轻忽,在各地官员的调查上,有极完整的情报网,而这些庞大的报告,早已被小草熟记脑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艾尔铁诺第一军团司令,司徒星霜,算是一方良将,他说顶替姊夫的位置,嗯!说话的人,必是杭州军长钱继尧。早听说此人贪财好色,胆小如鼠,是个全靠裙带关系的庸碌之徒,今日一听,果然不错。”凭着惊人的计算能力,虽只短短的几句谈话,小草已清晰的把握事态,甚至还算出了交谈者的身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,另外一个又是何人?他口口声声说复国,莫非又是个亡国贵族?”由于战祸频仍,遭到灭亡的小国,比比皆是,其后裔散于民间,难以计数,尽管小草聪明多智,却也无法算出对方身分,倒是这些落魄王孙,整日想要复国重登帝位,虽是大事不成,却从中衍生了无数文学作品,为平民百姓津津乐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刚才的对话中,那个苍老的声音,明显地是局面的主导者,听起来精明干练,倒是个要提防的角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……小草不禁苦笑,会找上钱大胖子作为合作对象,那种人只怕也没什么值得提防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无意间撞破了一个大阴谋,小草只感到懊恼,这种官场里的权力斗争,没有丝毫人情可讲,一但被卷入,动辄便是杀身之祸,依自己现在的处境来说,实不适合节外生枝,自找麻烦,当下蹑手蹑脚,打算趁行迹败露之前,悄悄离开,就当作什么都没听到吧!

        倘若事情能就此了结,倒也省事,可以免去不少麻烦,可惜,事与愿违,正当小草轻声举步时,一声暴喝,自走廊尽头处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臭小鬼,总算给本大爷找到了,你以为躲在窗户边,就天衣无缝了吗?还不快滚过来,让我打两拳。”发现了小草的行踪,余怒未消的兰斯洛,口中连声咒骂,来势汹汹的跑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窗外有人偷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糟糕!又闯祸了。”小草暗叫不妙,急忙奔向兰斯洛,拉着他直往前冲,没命的奔跑,以免当场给杀人灭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不错,后方立刻响起剧烈的抄兵器声、破门声、脚步声,显然有大批人马自后追来,小草头也不敢回,加速逃命,转过两个弯,耳中隐隐传来一声急气败坏的吩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有奸细,给我格杀勿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又被人追着砍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们控告你行为不检,拐带良家妇女,妨碍风化,另外再加控一条『好色的猪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哪门子的鬼话!”兰斯洛杀猪也似的大叫起来,“喝了半晚上的酒,除了亲亲摸摸,连半根毛都没碰到,哪里妨碍风化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是不信,可以停下脚步去问他们啊!”小草回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停下脚步!那会不会死的很难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──会!顶多被砍个八九十刀,面目全非,就像是从刚绞肉磨里面出来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背后,百来个便装打扮的状汉,穷追不舍,看对方的架式,就知道他们不是要活捉,而是要彻底灭口,若是被追上,那可真正是乖乖不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相识还没几天,要是问起什么是两个人最常做的事,小草与兰斯洛必定异口同声的回答:“拔腿逃命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两人嘴上说话,脚底却是半点也不停,显示出这些天来良好的训练。

        由后门冲出了朱门居,在几条小巷中穿梭来去,紧追在后的人,半个也没减少,在持续将近一刻钟之后,看似漫长的追逐战,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糟了。是死巷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怎么跑进这种地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还说,是你拉着我跑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谁教你一直讲话,让我分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出现在他们眼前的,是一条狭长的死巷子,巷子的最末端,是一道厚重的铜门,只要打开,就有通到外面的路,可是,这道最后的希望,却被一把南京锁给封死,求救无门。

        眼见敌人步步逼近,兰斯洛收起了嘻皮笑脸,把小草推到身后,随手拾了根木棍,一夫当关,站在巷口,道:“我在这里顶一阵,你想办法把门打开,逃命去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顶的住吗?他们这么多人……”小草焦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顶不住也要顶啊!我是老大,又学过功夫,怎么说都轮不到你去顶啊!”兰斯洛正色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正确说起来,兰斯洛可说是没什么武功,正面搏击,确实比一般的人要强,但怎也不可能同时面对这许多人,审视了敌我状况,小草判定,情势糟的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会死的。”局面是一面倒,小草急的都快哭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放心吧!没追到紫钰小姐以前,我是不会死的。”兰斯洛面上露出笑意,“倒是你啊!开了门就快点跑,不要留下来碍手碍脚的,害本大爷用不出绝世的武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。”两道泪痕无声地爬上脸庞,小草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快滚吧!大男人一个,不要没事哭哭啼啼,婆婆妈妈的,会找不到姑娘要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是情况危急,兰斯洛仍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幽默感,在他的思想里,一个男子汉,平时怎样是一回事,倘若危险时不能挺身而出,要累别人去送死,那可是猪狗不如,所以,在情在理,他没有理由回避这一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喂!混帐们,你们的对手是武功盖世的兰斯洛大爷,想要吃到明天早餐的人,赶快丢下刀子,回家睡觉去吧!”面对敌人,兰斯洛决定先声夺人,开口宣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巴老大,你看看,这小子以为自己是谁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失心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别管那么多,取下他的脑袋,向赤先生复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子,去见阎王爷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亮晃晃的刀刃砍来,兰斯洛这才想到,“对了,忘了问他们,杀我的理由是什么?”,刀临面门,不及细想,提起木棍,便是一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刷”的一声,半朽的木棍,不堪一击,刀刃断木而下,兰斯急忙把头一偏,避过要害,血光飞溅,给砍中肩头,一阵剧痛传来,兰斯洛忍痛反击,趁敌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前,飞脚踢中对方小腹,把人给踢的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才解决一个,一柄长枪当胸刺来,兰斯洛侧身避过,却给枪尖划破了腹侧,奋力夹住枪柄,当敌人用力回夺,劲力稍分时,兰斯洛一拳结结实实地轰在他面上,清脆的骨碎声,登时响起,敌人鲜血如泉,仰天倒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足以被称为惨烈的战斗,持续进行着,兰斯洛的作战方法,极为骇人,每当受到攻击,他设法避开致命要害,以别处肌肉承担伤害,再趁对方旧力已老、新力未生之际,重招反击,造成了一击倒地的惊人战果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未受过正统的武术训练,内功、招数均是一窍不通,满身矫健功夫,全是生活在山林之间,与猛兽搏斗上千次,所得到的经验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无数次死里逃生的狩猎,给兰斯洛莫大的启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与其一眛防守,不如全力反攻”、“攻击务求确实,与其轻轻摸敌人十下,不如全力给对方一击。”在这种劣势,倘若兰斯洛只想保命逃生,拼命防守,只怕早已给敌人乱刀分尸,所以才以攻代守,第一时间反击,同时全力而发,务必做到一击必杀的地步,用以创出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    战场实战,与比武竞赛不同,生死只差在一瞬之间,一但错手,便再没有第二次机会翻本,兰斯洛清楚地把握到这些原则,是以能以一敌十,僵持多时,他的动作,虽然没有什么美感,甚至几近无赖,却具有高度的实战性,是以兰斯洛虽然武功不精,但在实战时所发挥的杀伤力,却远较一般武林好手为强,这不是普通的武馆锻炼,所能修练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旁观视的小草,暗暗惊心,她再次得到了肯定,兰斯洛的老师,绝对不是寻常的人物,那种直接、确实致命的动作,不是以打倒对手为目的,而是百分之百达到了让对手再起不能的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纯为实战所开发出的技巧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决战的地点是窄巷,敌人攻来的方向只限于前方,省却了被四面围攻的危险,却也因此,敌人的阵容显得相当厚实,无法突破,亦被堵死出路,失去了趁乱突围的可能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不管兰斯洛怎么善战,人数的差距,是致命性的决定,兰斯洛打倒了二十个人,身上就多了二十道伤口,虽然不会致命,但长时间的失血,无疑造成了等量的伤害。

        盏茶时分后,兰斯洛用折断的枪柄拄地,一滴一滴的鲜血,自身上各处滴落,在脚边形成了一个血滩,他大口喘气,胸腹之间,血迹殷然,全都是他自己流出来的,他的敌人,早在能流血之前,就给伤筋断骨,重伤倒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身上,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,过多的失血,让他的视线开始模糊,被击倒的敌人,已经可以堆出一道肉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有谁敢过来?谁要当兰斯洛大爷下一个杀死的对手?”尽管脚底已经发软,兰斯洛依旧坚持所谓高手风范,虚张声势。

        围攻的一方,面面相觑,他们已经失去了近三十名同志了,虽然不见得致命,却在被击倒地后,再也没起来,这令他们感到某种超越认知的恐惧,对手的武功并不强,身上受的伤,也足以令一头猩猩颓然倒地了,可是他不但屹立不摇,自己这边却出现了难以想像的伤亡,这简直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他们的心底,此刻正盘旋着一个问题,“他为什么不倒?他为什么不倒?为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草掩住脸,低泣出声,在诅咒自己无能的同时,亦为兰斯洛的气概所震惊,在她眼里,满身血迹斑斑的兰斯洛,无疑是斗神阿修罗的化身,他全身血污,威风凛凛,恍若由炼狱中爬出来,为了所守护的东西,一直奋战到最后一刻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兰斯洛厚实、充满大丈夫气概的背影,小草知道,在自己有生之年,永远不会忘记这幕光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小子好强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简直是怪物,流了那么多血,居然还能坚持在那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用的东西。”为首的人怒斥道:“百来个人杀不了一个乡下小子,回去怎么面对赤先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想起主子的严厉手段,叫人不寒而栗,众侍卫只得相争向前,要把兰斯洛乱刀分尸,完成任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长短兵器齐上,教他躲得了一,躲不了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扁嘴鸦、金枪张,你二人同时夹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!”“是!”

        扁嘴鸦、金枪张,是他们之中的好手,安全起见,由他二人联手,这次,该是万无一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!看来人类真的是比老虎狮子厉害啊!”兰斯洛喘息道。他此刻手酸足软,光是站着都很吃力,已经没有力量再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妈的,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,真是冤枉,何况为了保护这臭小子而死,更是不划算,说不得,只好拼命自己先溜走,待本大爷武功大成,再来为兄弟报仇便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左思右想,兰斯洛决定突围逃命,转头望向小草,暗道:“兄弟啊兄弟,不是做哥哥的对你不起,只是形势比人强,英雄难免落魄,你若真的讲义气,就保佑本大爷杀出重围,省得日后连替你报仇的人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,你不要管我了,自己先逃吧!”没发觉兰斯洛的念头,小草审观局势,发觉兰斯洛如果弃自己而逃,当有一线生机,决定舍己存人,劝告兰斯洛逃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说什么鸟话。”兰斯洛骂道:“我答应过你,不会丢下你不管的,你当我是那种说了话不算的小人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本来打定的主意,被小草一说,兰斯洛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,决定与兄弟生死与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。”看到兰斯洛如此重义,小草感动的不能自己,深深发誓,有生之年,必定不负这份恩情。

        面对攻过来的敌人,兰斯洛脑筋转过无数念头,但是,一直到最后,他的脚还是没有离开巷口一步。

        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说,当生物面临生死关头,会产生难以想像的大力量,使跛足之人狂奔百里;妇孺之辈力举千斤。

        也有人说,当一个人弥留之际,回光返照,脑子会特别清明,可以想通许多平时难解的迷团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就是说,当生命受到极度威胁,徘徊于生死之间的时候,基于求生的本能,生物会激发出平时积蓄于体内,终其一生未有发挥的潜力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,兰斯洛呢?这个自小便在生死关头,流连无数次的男人,当他的生命真正的面临死亡,又会有什么样的力量出现呢?

        奇异的事就在瞬间发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本已气竭力枯的兰斯洛,顿觉一股炽热的气流,自腹部冉冉升起,迅速流遍全身,所经之处,暖洋洋地甚是舒服,全身悠悠自生一股新力,盖过了所有伤疲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热气窜流全身,除了止血镇痛外,兰斯洛的各项感官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,甚至触觉,全都以倍数敏锐了起来,更有甚者,兰斯突然觉得,天地四方,一切的事物,全慢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谓的“慢”,并不是时间上的动词,而是一种超越感官的知觉。

        风的吹拂、左侧枯叶的飘落、三十丈外传来的猫叫,全被五感所捕捉,经过大脑分析传达后,兰斯洛可以清楚的洞察,周围事物变化的轨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说,敌人两脚踏地所溅起的水声,钢刀劈下所引起的大气流动,激烈喘息的心跳,长枪尖端发出的闪光,经由这些感觉,兰斯洛蓦地发觉,自己可以完全掌握对手的攻击路数,以及他们招式的下一招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种很奇异的感觉,兰斯洛没有学过任何武功,也不是刻意计算对方的动向,但他就是知道,敌人一刀砍下,必定变招横拖,而另一把长枪,亦会在此时刺到腰间,先后夹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就是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敌人的钢刀斩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两眼一张,左手的木棍笔直刺出,所取的时刻甚是刁钻,那恰好是对方钢刀举到最高点,正要劈下的当口,木棍刺到,那人连哼也没来得及,便给刺穿喉咙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微一侧身,将右手的半截木棍,斜斜垂下,那使枪的汉子,一枪刺空,身体前倾,刚好把小腹送到木棍之前,给刺个洞穿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听他惨呼一声,倒地毙命,眼中满是惊异之色,压根就没想到,自己会如此死在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鬼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敌方众人一片哗然,那个原本已伤疲不堪,垂垂欲毙的乡下小子,突然之间,变得龙精虎猛,还宰掉两个同伴,怎不教他们下巴掉到小腹去,而他们又哪里知道,兰斯洛的体内,刚刚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适才厮杀多时,虽然被这年轻人的不死斗志所震慑,却还不觉得什么,反正他们占了绝对上风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兰斯洛怎样支撑,到最后,也不过是头比较顽强的困兽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就不同了,两个一流的好手,星驰电闪间,被一招杀掉,而且对方的手法,处处料敌机先,那两个人可以说是自己撞死在木棍上的,完全是高手架式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倒的斗志,加上高手的的能力,这根本就超出了他们的应付范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兰斯洛眼中,越益凌厉的精芒,好似雄鹰盯住猎物般的眼神。

        心理上的堤防,开始崩溃,也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,所有人开始向后退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哪里走!”兰斯洛一声暴喝,捡了把长刀,趁胜追击,敌方人数虽众,但被他气势一逼,竟是无人胆敢揽其锋,相争逃命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几个箭步窜上,手中木棍挥舞,没两下,就打倒了五六个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啊!大哥,大哥加油,把他们全都宰光。”一旁观看的小草,也想不通兰斯洛怎么突然变成一副高手模样,当下只是眉飞色舞,大声呼喊,就差没跳起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战斗时候的兰斯洛,大异寻常,平时的粗蛮不羁,升华成了霸气凛然,虽然身上血污处处,但却难以掩饰那股顾盼生姿的大丈夫气概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看得心醉神驰,一缕芳心,完全的深系,再也不能自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恍惚中,小草仿佛看到,兰斯洛身披黄金战甲,纵马奔驰于沙场,斩敌于马下的景象,她的心底有个声音,比起这种小规模的争斗,争夺天下的战场,才是最适合这个男人的舞台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那时候的小草,还没有自觉到,这样的想法,并不是以一个倾慕者的角度来看,而是一个谋略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咽喉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胸口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腹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脑袋!”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,体内真气运转,直冲破好几处郁结的经脉,镇痛疗伤,真气越走越快,在各处大穴中旋绕,全身充满精力,不吐不快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连声呼喝,指东打西,如同虎入羊群,长刀挥舞间,所经之处,敌人纷纷倒地。

        料敌机先,加上准确攻击,两相配合之下,竟然没人能挡住一招半式,所有人都在发招之前,给刺中要害,被兰斯洛一刀毕命,真的达到了一击必杀的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纵横全场,一扫刚才被砍成重伤的窝囊气,招式舞动间,以前老头子讲过的话,一一在心头流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臭小子,回答我,世上最快的东西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嘛……后山悬崖上的那头大雕,它捕捉猎物的时候,一下子就从空中扑下,快得连看都看不轻,该是最快的东西了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肤浅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……昨儿个,你跟我说的那个,叫什么闪电剑来着的高手,能在旁人眨眼的瞬间,射落空中十九只麻雀,这个够快了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肤浅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也不是,那也不是,到底是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世间万相,到头俱空。耳目之间所能传达的东西,往往尽是虚幻。猛鹫猎物、快剑斩雀,看似快速,却不过是感官上的层面,日升月落、星体运行,这些东西每天都在眼里,却没人察觉,这才是真正快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天地造化万物,而无显其形,真正的大起大落,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,超乎耳目之外,你想要成为一个绝顶高手,就得要超脱感官的知觉,用自己的心来感受,不要被肤浅的表面所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知道了,知道了,算我怕你了,吃个晚饭也要发这么多酒疯,大不了今晚我洗碗,别再念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听过就忘的话,不知为何,此刻却清清楚楚地在心中流过,与自己的战斗相印证,竟是大有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用感觉,而是用心,死老鬼讲的东西,还真他妈的有点道理嘛!”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大笑出声,手上攻势更见凌厉,打得本已伤亡惨重的敌方,更是叫苦连天,他们已经折损七成同伴了,现在更连逃命的机会也被剥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的兰斯洛,脑里各式各样的武道至理,纷纷涌上,已经完全忘却自己仍在战斗,而是本能性的挥舞招数,以实战来领悟这些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明悟,令他从此开启追求武道之门,朝上乘武术而迈进。

        眼见加害的一方,成为了可悲的受害者,即将要被屠戮干净,异变忽生。

        意气风发的兰斯洛,陡觉腹部爆起剧痛,真气不受控制,仿佛要把血液煮沸似的,疯狂翻涌,几欲爆体而出,各处要穴如万针齐刺,疼痛难当,跟着一股热劲,直冲上脑门,就此昏厥,人事不知。

        本已四散逃命的侍卫们,忽见兰斯洛闷哼一声,口溢鲜血,仰天栽倒,手中长刀,竟给镕成了团废铁,都道他走火入魔,大喜之下,连忙回冲,要趁机了结这个恶魔般的仇敌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亦是大吃一惊,没想到局面忽变,兰斯洛喷血倒地,情急无暇细想,飞奔向前,要把兰斯洛拖离险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大步抢上,抱起兰斯洛,忽觉背后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传来,登时血流如注,却是她以身体做掩护,替兰斯洛挨了一刀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掷出怀中匕首,正中偷袭者面门,只听他惨叫一声,登时毙命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体格相差甚多,小草力气也不大,抱起兰斯洛可是难事,走没两步,眼前一黑,几欲晕去,却是背后失血的当然症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开玩笑,这点血,算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想起适才兰斯洛为了保护自己,尽管满身伤创,始终没有退开半步,小草猛地割了左腕一刀,借着痛楚,让自己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轮到我了,就是死,也要保护大哥。”小草咬紧牙关,拼起全身力气,抱起兰斯洛逃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让他跑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快追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宰了他们两个,向赤先生复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四散的追兵,重新聚集,开始在后面追逐,他们已给兰斯洛杀得寒了胆,但是,横看竖看,小草那种瘦弱个子,也不像是会突然变成猛虎的人,不应该再发生这种情况了,再说,倘若没能达成任务,回去以后的下场,未必就比死好到哪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尽管惧怕兰斯洛会突然苏醒,五十几个人仍然展开步伐,紧追不舍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左钻右藏,绕了几个巷子,仍然甩不开追兵,急中生智,从一户人家的狗洞钻进去,想借此拉开彼此的距离,多个逃逸的机会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千钧一发之际,将兰斯洛拖了进来,向屋子右方逃去,只听到围墙之外,人声吵杂,似乎没有追上来,小草吁了口气,抱起兰斯洛,消失在夜色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臭小鬼,以为这样就可以甩脱咱们吗?”围墙之外,侍卫们恨声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,带几个人绕道前面,叫屋主开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剩下的人,跟我爬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堆人分配了工作,正要将之实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必麻烦了。”银铃也似的声音,伴着阵阵轻咳,在巷口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声音,一道窈窕倩影,半隐半现,出现在巷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来人雪肤樱唇,态拟天仙,娇艳之中,犹带三分憔悴病容,在月光下盈盈独立,巧笑倩兮,却不是紫钰是谁?

        “得饶人处且饶人,给别人留机会,也是给自己留机会,诸位还是就此罢手吧!”

        骤见紫钰,场中所有人,均是不可免的呆立当场,为那深刻的美感所震撼,半晌说不出话,直到听清后半句话,这才清醒过来,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放了他们,开什么玩笑。”一名侍卫大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给自己留机会,美人儿,你留了什么机会给爷儿们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人家那么美,当然是留一张床罗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,你想上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急什么,这里五十个人,人人有机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哈──说的是,说的是,大家轮流上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污言秽语,越说越是不堪,说的人洋洋得意,全没想到祸从口出的后果。

        紫钰紧蹙峨眉,轻咳起来,她微怒道:“诸位若是再不退去,妾身可就要得罪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喂!她发火了喔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发火了,美人儿发火了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气坏了身体,那可多划不来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美人儿!别发火。”一名相貌猥亵的侍卫,涎着脸,边走边笑,说道:“让你家哥哥来给你熄熄火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侍卫闻言,更是狂笑不已。

        紫钰轻叹一声,缓缓道:“冥顽不灵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纤纤左手猛地一翻,一道无可匹敌的刚劲,迅速暴升成为旋转飓风,狂飙转出,轰然巨响中,将五十余名侍卫,尽皆卷入,竟是正统龙族不传绝学,升龙气旋。

        只听得旋风内惨呼连连,众侍卫如同遭到猛兽噬咬,身体给撕扯的四分五裂,死状惨不堪言。

        收起旋劲,满空血肉洒了一地,尽是断肢残臂,紫钰视若无睹,只是依旧轻咳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望向小草离去的方向,紫钰喟然轻叹:“唉!这两个人,怎么尽是惹些大麻烦,让保护人难做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晚风寂寂,只剩阵阵的咳嗽声,回响在小巷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喂!好点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好意思说哩!全身快痛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次日晌午时分,在间胡同门口,兰斯洛唠叨着。

        昨晚侥幸逃过追杀,小草把人带回早先买下的栖身处,刚刚歇脚,兰斯洛便已转醒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博学多识,区区拳脚刀伤,不过儿戏一般,经过诊断,兰斯洛的体内,不见任何异状,只剩皮肉上的创口,轻施妙手,一一弄妥后,疲累难支的两人,倒地大睡一觉,直至日正当空。

        新陈代谢举世无双的兰斯洛,一觉醒来,身上伤口已愈合大半,立即把睡眼惺忪的小草,一脚踢下床,相偕泡妞去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真是怪物,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,才几个时辰,就完全复原了。”在小草的估计,那些伤虽仅止于皮肉,但也不是三五天便能痊愈的,兰斯洛的恢复力,已经不是正常人体的速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搔搔头发,亦是不解,说道:“我也不知道,以前在山里,常常和猴子老虎,打得满身是伤,也是没两天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草心中已然有数,兰斯洛的快速复原,必是与他所修炼的功夫有关,可是,问起兰斯洛,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只好把疑问按下,慢慢观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边走着,小草将昨晚被追杀的原因,原原本本告诉兰斯洛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原来是这样啊。”兰斯洛道:“就别让我遇见那两个大混蛋,否则本大爷一定宰了他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草摇摇头,苦笑道:“哪有那么简单的事,单只是一个钱继尧,他官拜杭州军长,手握十万兵马,这杭州城根本是他的势力范围,我们两个平民百姓,拿什么跟他斗?照我的想法,最好离开这里,出城去避避锋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有点怪异的看了小草一眼,晒道:“天大的笑话,你没看见昨晚本大爷天下无敌,把那些走狗打跑的雄风吗?敌人不来便罢,倘若敢来,管教他有去无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拦住小草的话,道:“要成为英雄人物,就得主动去追寻磨练的机会,难得有人肯当练功靶子,本大爷我还求之不得哩!要来就让他们来,我是不会走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到兰斯洛表现出如此气概,小草觉得,自己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了,在某个角度来说,与其躲躲藏藏的挨打,到不如主动争取机会磨练,来增强实力,兰斯洛这样的想法,代表他的人生观,也将会是他成功的主要因素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,对方并非弱者,昨天事件骤起,他们措手不及,所以派出来的都是庸才,倘若钱继尧豁出一切,动员艾尔铁诺官方的力量,那所要面对的,就真正是一流高手了,再者,那名赤先生,看手下们对他的惧怕,只怕也非易与之辈,兰斯洛的那身武功,突如其来,若有若无,真的能接得下来吗?

        无奈,眼前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步至落琼小筑,请仆役通报之后,两人被请入前厅。

        兰斯洛上次来此,是夜晚摸黑进入,又是从后门翻进,所以没看清楚周围景物,此时受邀来访,才尽窥建筑全貌,不由得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见亭台楼阁,小桥流水,布置精巧典雅,如茵绿草上,散布着不知名的野花,几个水池,喷出白练似的喷泉,散落的水珠,位置经过巧妙的设计,恰好留出一条小白碎石砌成的迎宾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看起来典雅大方,深深显出主人不平凡的胸襟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草于建筑土木之学,涉猎颇多,见到如此布置,暗暗佩服,这庭园设计优美,典雅之中,另有一股尊贵之气,气派而不沦于奢华,设计之人,确非凡物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是……这不似出自寻常女子之手啊!”小草脸上,浮起了抹了然的微笑,身为“才女”,她感觉到这园子里,有种不寻常的气度,那不是整日绣花抹粉,吟诗咏词的文弱女子,所能拥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旁的兰斯洛,反应没有如此深刻,只是暗暗高兴,心忖:“幸好昨晚脸没被打到,不然怎么去见紫钰小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仆役招待两人至前厅,紫钰早已整装完毕,烹茶以待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见紫钰,小草仍是